2017年6月3日至4日,第五届“公安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在我校木樨地校区举办,全国高校20支代表队的300余名选手参加了竞赛。经过激烈角逐,中国政法大学等2支代表队获得一等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4支代表队获得二等奖;西北政法大学等5支代表队获得三等奖;中山大学等9支代表队获得优秀奖。竞赛还评出了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辩手奖和最佳文书奖等奖项。我校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王作太获得优秀辩手奖。
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曹诗权出席竞赛闭幕式,为获奖代表队颁奖并致辞。他代表学校向取得优异成绩的各参赛队师生表示热烈祝贺,向为大赛圆满举办付出辛勤劳动的专家团队和服务团队表示衷心感谢。
他指出,本届大赛的举办恰逢法学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和会见全国公安英模立功集体代表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在时间节点上应时、应景、应势。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本届大赛具有直接的、现实的指导意义,使本届大赛富有了强烈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对参赛师生们来说,更具有新的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模拟法庭教学训练是实现理论知识学习和法务实践学习相结合的重要方式。同学们通过模拟法庭的训练,既可以围绕真实案件进行法律检索、研判,达到学以致用、夯基固本、提升自我学习能力的目的,同时也能够在模拟的庭审环境中通过担任不同的法庭角色,全方位开展法律实践,对于更直观、更深刻地理解诉讼中的法律程序、庭审技巧、适用原则、职业道德和法治精神等,都具有非常积极的促进和引导作用。可以说,模拟法庭教学和竞赛就是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的生动体现,通过对竞赛的前期准备和参赛过程中的体会、体验和体悟,必然会让同学们终身受益。
他强调,“公安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举办五届以来,社会效益日益显著,在全国法学教育界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已经形成了品牌,对于各高校的法学教育改革,尤其是实践教学改革都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各高校应当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提升竞赛的科学化、专业化、实战化水平,把竞赛真正打造成为法学教育界的“奥林匹克大赛”。
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于2013年由“十一五”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创办,每年举办一次。竞赛旨在推动各高校法学院(系)之间的相互交流,为优秀法律人才培养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我校作为本项竞赛的发起单位之一承办了第五届比赛,这也是公安院校首次承办此类赛事。在本届竞赛的两个比赛日中,各参赛代表队围绕赛题针锋相对、据理力争,充分展现了选手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能力。
第五届“公安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
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
二等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
三等奖
西北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辽宁大学、郑州大学、湘潭大学
优秀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天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黑龙江大学、江苏警官学院、贵州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
最佳辩手奖
中央民族大学 敖博
最佳书状奖
黑龙江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最佳指导教师
中国政法大学 刘艳敏、四川大学 刘海蓉
优秀辩手奖
西北大学 周晓晗
西南政法大学 谷婧菲 莫凡 杨佳璐
中央民族大学 敖博
中国政法大学 倪子岳
华东政法大学 赵楚楚
西北政法大学 林靖奇 贺鸿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黄茜 杜潇潇
中山大学 赵健旭 赵晓鲁
湖南师范大学 宋姝凝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王作太
中国政法大学 庄紫婷
四川大学 郑童心 顾昂
华东政法大学 吴仪 薛颖之
四川警察学院 汪靖宗
郑州大学 熊志成 程鸣
辽宁大学 邹景霖 卢玉良
中央财经大学 蒋慧 周心怡
江苏警官学院 李天歌
湘潭大学 谭思佳
四川警察学院 汪靖宗
第五届“公安杯”模拟法庭竞赛在我校木樨地校区举办
曹诗权校长在颁奖仪式上致辞
竞赛颁奖仪式现场
来自全国高校的20支代表队参加竞赛